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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第三届全国电子信息行业新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日期:2021-07-1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在全社会更好地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广大院校师生和企业职工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部署,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将联合主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电子信息行业新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项目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5G+MR资源开发)、动画制作员(VR技术应用)、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物联网技术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信息安全与数据恢复方向)共四个赛项


二、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虚拟现实专业委员会


(三)计算机程序设计员(5G+MR资源开发)赛项承办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信息安全与数据恢复方向)赛项承办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五)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物联网技术应用)赛项承办单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涿州市人民政府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涿州市技师学院


(六)动画制作员(VR技术应用)赛项承办单位

四川省人社厅

四川省教育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竞赛成立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审定竞赛方案、决策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指导和监督竞赛的全过程、发布竞赛决赛结果等,组委会下设竞赛工作办公室、竞赛专家工作组、裁判工作组、监督仲裁组等机构。


三、竞赛分组

四个赛项均为双人赛项,设职工组(含教师组)和学生组。


四、 参赛对象及人数

(一)参赛对象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企业职工,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职高专、中职等)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以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二)参赛人数

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选拔参加全国总决赛。

对于未组织选拔赛的区域,每个赛项限报6支参赛队(职工组3支、学生组3支);组织选拔赛的区域,每个赛项可增至8支参赛队(职工组4支、学生组4支)。每个参赛院校或企业限一支队伍参加总决赛。


五、竞赛时间安排

竞赛分为预选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一)预选赛

2021年10月10日前,在全国组委会的统一指导下,按照竞赛规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织预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二)全国总决赛

2021年10月15日前,组织完成决赛选手报名工作。

2021年11月25日前,组织完成四个赛项的全国总决赛,全国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及参赛队批次等具体问题,在参赛名单确定之后另行公布。


六、竞赛标准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合并计算总成绩。在竞赛阶段和内容上,职工组比学生组增加了知识覆盖面和难度。

竞赛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内容,同时结合企业职业岗位对人才培养需求,并参照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四个赛项的竞赛规程组委会另发文件。


七、奖励政策

(一)各赛项职工组决赛获前2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第3—8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各赛项设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20%,获奖选手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

(三)学生组荣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四)竞赛另设突出贡献奖、优秀工作者、优秀组织奖、优秀裁判员等若干奖项,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四)其它奖项设置见竞赛规程的奖项细则。

(五)各企业(集团)和院校可制定本单位奖励办法。


八、有关要求

(一)竞赛前,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科学应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竞赛承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细分任务、明确责任人,确保竞赛活动期间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在竞赛活动期间,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竞赛活动顺利举行;保护参赛选手、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认真落实消防、人身、公共卫生等安全责任。

(二)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理念。

(三)请各省级赛区组委会于9月25日前指定1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预选赛情况报送各分赛项办公室。

(四)各省级赛区组委会要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九、联系方式

(一)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竞赛工作办公室

单 位: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虚拟现实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程  聪 18601929262 ; 李曼华 13911065966  

邮  箱:33762673@qq.com


(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5G+MR资源开发)赛项办公室

单 位: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联系人:戴良鸿 15952733511  许  媛  15861348911

陈 俊 15668609866  李  伟13851822910

邮  箱:896641962@QQ.com


(三)动画制作员(VR技术应用)赛项办公室

单 位: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联系人:陈 翔  18980583273   吴岳峰 13717596939

邮  箱:22687101@qq.com


(四)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物联网技术应用)赛项办公室

单 位:涿州市技师学院

联系人:王 阳 15097786866  刘恩甲 17731869033

姚 淑 18516652695

邮 箱:15097786866@126.com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信息安全与数据恢复方向)赛项办公室

单  位: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联系人:武春岭 13436155610冯维思 18581007730

王  岳 18501083998

邮  箱:xxaqjs2021@126.com

附件:附件 全国组委会名单.docx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21年 4月28日